山东省质监局近日公布的今年第2季度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逾两成太阳能热水器抽查不合格。
作为太阳能热利用的重要产品之一,太阳能热水器具有节能、环保、经济等特点。据测算,每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每年的平均能源可替代标准煤150kg、电450kWh、天然气60m3,对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山东省的太阳能利用已走在全国前列。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质监局日前对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共抽查了30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7%。
抽查发现,主要质量问题为太阳能热水器的“日有用得热量”指标不合格。作为表示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吸收、转换太阳光能的能力参数,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外购的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进货把关不严。
针对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山东省质监局将责成有关市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