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3个省、直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1%。
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除专用通讯终端以外的各种袖珍型手持式电子词典、电子记事簿、手持式计算机、数码学习机等产品,集中了计算、电话、记事、网络和学习外语等多种功能。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少数产品中文字型不合格。国家标准对中文字型有明确规定,抽查中有少数产品中文字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是部分产品电磁兼容不合格。国家标准对电磁兼容有明确规定,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电磁兼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产品在使用时会出现死机、丢失数据或数据乱码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