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5月21日热线消息 外包装纸箱丢失,家电就不能退换?日前费县一市民由于彩电出现质量问题而要求退换,但商家以该彩电已无外包装纸箱为由拒绝更换。
费县消费者朱女士今年3月份在费县城区一家电商场花2850元购买彩电一台,可看了十多天,彩电就出现了质量问题,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决定调换一台,但调换的新彩电不到一个月又坏了。对该产品不再信任的朱女士要求退货。经交涉,销售商同意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并询问朱女士原彩电的外包装是否还在,朱女士说已经将外包装处理掉了。销售商表示,生产厂家有规定,退货一定要有外包装,否则不能退货。
朱女士无奈求助消协,费县消协接诉后多次与家电商场领导联系,最后商家答应退货。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应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