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在以往国家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近期又组织对电冰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广东、山东等13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42种产品中,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的有24种;2级的有9种;3级的有3种;4级的有5种;5级的有1种。抽查发现有个别产品实测能源效率等级达不到明示的能源效率标识的等级要求;少数产品耗电量项目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冷藏冷冻箱产品耗电量铭牌标称值为0.85kW·h/24h,而其耗电量实测值为1.19kW·h/24h,超出铭牌标称值的140%;个别产品总有效容积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有的产品在设计时,总有效容积只是按设计图纸上产品尺寸估算产品有效容积,未按照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总有效容积的测量,总有效容积的标识不符,使得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达不到标称的容积,使用的容积变小;标注、说明书不规范,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志和说明书内容不规范,主要是未在铭牌上标注电流明示值和发泡剂,未在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标注噪声明示值。
(时报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孔祥佩 邱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