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1日A07版刊发了《12岁男童被老师打折左小腿》一文,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民打来电话表示对老师这种行为很不满,并且担心宋诗文的腿伤会给他以后的学习留下阴影。目前,该校已对打人老师做出处分,记其大过一次。
6月20日下午16时左右,记者来到(山东临沂)苍山县教育局,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沙主任就明确地表示,国家有明确规定要求,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周超老师体罚宋诗文,导致其左腿小腿腿骨骨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6月24日中午,记者联系到苍山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沙主任,他告诉记者,关于周超老师体罚宋诗文致其左腿小腿腿骨骨折一事,经查明属实。学校已经对周超老师做出了处罚,具体的规定包括:对周超老师的行为给予记大过一次;取消周超老师本年内的各种评优资格;督促周超老师积极配合宋家进行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