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天津河东区王先生花20多万元买了一台东风雪铁龙C 5,当时之所以选择这款车,一是冲着2009年B级车市的压轴之作,二是冲着东风雪铁龙品牌战略旗舰车的名号。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发动机在行驶2000多公里后出现漏油,在随后短短的三个月内,发动机被三次“开膛破肚”才得以解决漏油问题,但却落下不少后遗症。
在第一次开拆前,4S店检查后说是曲轴前油封漏油,但在拆解过程发现还有其它部件也在漏油,4S店并没有配件,需要等雪铁龙总部的配件才能更换。
在耐心等待两个星期后,配件终于到店,王先生被通知前去更换,这是4S店对发动机进行的第二次拆解。
更换配件后王先生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也就一直没有检查,直到去4S店更换首保机油时,才发现发动机还在漏油,而且漏得更为严重。4S店第三次对发动机进行拆解,更换配件。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第三次拆修后,发动机噪音明显加大,油耗也加大了。
王先生说,汽车的发动机出问题他可以原谅,只是几次三番地维修,让他实在接受不了,不仅如此,该车还因此落下后遗症,他只得要求换车。
为此,王先生与天津合兴创业空港4S店多次沟通,希望4S店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随后被告知总部会派技术人员前来鉴定。但到了双方约定鉴定的日子,王先生等了一个上午也没等来总部的技术人员。无奈之下只好再次与4S店的服务经理交涉,谁知该经理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变,辩称发动机现在已经不漏油了,问题也算解决,至于发动机噪音大,油耗高,那是属于个人感觉问题。
无奈之下,7月24日,王先生向汽车投诉网反映了这台C 5的“悲惨”遭遇。几天后,王先生表示,在汽车投诉网的跟进下,4S店服务态度已经有所改善,也给他打了电话,约他前去协商。届时他会重申自己换车的观点,并据理力争。
不过,这次的协商注定不会太乐观,因为4S店答应车主换车的条件是必须支付六万元的汽车折旧费。而王先生则认为,新车的发动机出现故障已证明该车有问题,况且新车发动机连续三次遭“开膛破肚”,对发动机的性能势必造成影响,而这些过错都应该由厂家以及4S店来承担责任,但考虑到这车自己确实已经开了三个多月,他也愿意承担一两万元的折旧费。
日前,4S店再次给王先生打来电话,称公司老总希望和他再协商。
对于这次协商,王先生同样不抱太大期望,因为此前的协商中,他感觉自己是那么的弱小。
点评:
众所周知,汽车的发动机有如人体的心脏,正因为发动机是如此重要,所以没有车主愿意看到自己的“心脏”出问题。
王先生的新车发动机遭遇三次“破肚”,确实是个难以让人接受的问题。因为发动机频繁开拆,而4S店的拆解技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原厂的技术,因此在4S店的拆修中肯定会导致性能下降。所以,王先生的担心并非毫无根据。
在目前国内汽车行业的售后服务规定中,此类问题责任该怎么界定以及如何解决似乎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消法》第二条很明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现在家庭购买汽车,完全就是因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所以汽车消费受《消法》保护不容置疑。王先生应该充分利用消法第四十五条的“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