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万买奥迪 竟是辆旧车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张镝 杜菲 昕蕾)在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武汉市消协于昨日发布了汽车、家装等日常消费领域的典型侵权案例,提醒市民提高警惕。武汉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对案例中尚在处理之中的投诉,将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奔驰4S店卖出“黑车”
刘某和聂某于2012年4月,分别以52万余元在汉阳区龙阳大道特1号的武汉星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各自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型轿车。5月4日,刘某和聂某到车管所上牌时,被告知该车型产品“公告”已过有效期,不能上牌,新车成为“黑车”。刘某和聂某对该公司应知该车已过销售期,无法办理上牌的情况下继续销售该车,使自己购买的车无法上路行驶,从而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该公司赔偿。目前,此案还在诉讼中。
2012年3月,汪某在汉阳龙阳大道26号的武汉华星汉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4S店)购买一辆86.7万元的黑色奥迪Q7汽车。次日,该车被擦伤,汪某送修理厂维修时,被告知此车多处重新喷过油漆,怀疑不是新车。面对事实,该公司无法否认,也未做出合理解释,只得无条件为消费者换了一辆新车。
装修合同报价低开高走
朱某向市消协投诉,其于2012年10月与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签订的合同中,该公司不约定具体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在报价上,多项报价与图纸不符;在设计上,支付了1.5万元设计费,仅提供平面资料,未按承诺提供应有图纸;施工造成错拆,破坏房屋原结构。对该公司的行为,朱某十分不满,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市消协正在对此进行调处。
承接广场装修用假冒地板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接武汉某广场SOHO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地板面积为12560.84m2,地板指定品牌为“城市主流”、“汇丽”、“莱茵阳光”三种,约定装修材料由该公司采购。但该公司没有按合同采购指定的品牌,而是使用假冒“汇丽”商标的产品,工商部门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