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写在说明书上 专家:4S店应负告知责任
晨报讯 (记者 韩旭) 目前,大多数汽车厂家规定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六万公里,然而李先生买了不到一年刚跑了2万公里的高尔夫竟然无法在店内做质保了,买车所在的4S店因该车未在指定4S店内完成第二次保养而告知车主已经没有质保权了。记者调查得知,质保期内的车辆必须在厂家指定的4S店内做维修保养,只要有一次在非4S店内保养车辆,4S店就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车辆的质保权。
李先生的高尔夫在经过第一次免费“首保”后,并没有服务人员告知他接下来的“二保三保”都要到4S店完成。4个月后,李先生对车辆进行“二保”时去了自己朋友开的一家汽车维修店而并没有继续选择去4S店。上周末,当李先生再来到4S店做保养时却被突然告知:“车辆已经没有质保了。”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该4S店售后服务部的付经理。“在质保期内,消费者不一定要到买车的这家4S店做保养,但一定要到使用说明书或保养手册内罗列的厂家明文规定的4S店做保养,否则我们视为‘漏保’,这意味着消费者放弃质保权。”同样,付经理不否认自家的售后人员可能并未提醒李先生要到4S店保养。
记者在对多家经销商的调查中得知,几乎所有合资品牌都有质保期内到4S店做保养的规定,但大部分销售或服务人员都承认并没有口头提醒车主质保期内一定要到4S店做保养,“车主买车时应该都仔细阅读过说明书,很多重要的信息都在上面。”记者发现,由于没有仔细阅读说明书等资料而“自行”漏保的消费者大概占到总数的5%。至于出现此类“漏保”后如何弥补,大多数4S店的售后维修顾问都表示并没有明文规定的补救措施。
专家认为“不去4S店就等于放弃质保权”本身没有问题,因为汽车属于精密型工业产品,没有一定的维修系统或资质是不可以进行专业修理的,没有按照厂家要求自行修理汽车确实可能造成对车辆的损害。同时,专家也认为消费者因没有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而在不知情的状态中选择非4S店进行保养是难免的,4S店同样应承担相应的未告知责任。
未提醒汽车质保 4S店遭质疑
2008-03-11 14:57 北京晨报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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