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知识产权和质量安全底线 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2024-04-26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次
筑牢知识产权和质量安全底线 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苏州工业园区一起婴儿奶瓶奶嘴案的启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共同推动了母婴用品市场成为潜力巨大的消费领域,中国的母婴市场规模逐年增长,2023年已达5万多亿,而婴童用品是该行业中最主要的消费大类,目标消费群体非常庞大,且保持着稳步扩张的态势。与此同时,婴童用品的市场需求也在悄然发生转变,9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军,这些年轻的父母们有着更高的消费能力、更多元的消费特点和更强的消费意愿,他们的需求不仅仅局限于基本功能,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安全、功能和个性化。
婴童用品的市场潜力对经营者来说极具吸引力,但市场竞争也异常激烈,线上线下大大小小的经营主体纷纷投身其中,利用社交平台、价格手段的组合营销吸引消费者关注。另外婴童品牌呈现出多元化和细分化的特点,知名高端的进口品牌更易受到消费者青睐,但销售渠道的多元化、中间环节的不可控极易导致假冒伪劣等隐患频发。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面向未成年人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日前,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儿奶瓶奶嘴案,展现了行政监管部门严查民生领域特殊消费品的坚决态度。
一、案由
日前,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从美团平台的“京东便利店”购买了1只“贝亲”自然实感宽口径奶嘴,但收货后感觉材质与此前使用的有异,后经寄送品牌方检查,发现该奶嘴涉嫌为假冒产品。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后,立即对该店铺的线上经营资质进行核查,并对线下经营场所实施检查。经核实,该店铺的经营主体系苏州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其与宿迁京东得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有《特许经营合作协议》,以“京东便利店”之名从事日用百货零售业务,包括线下实体便利店和外卖平台的线上店铺。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店内仓库存放有多款“贝亲”品牌奶瓶奶嘴,外包装、说明书及产品上多处标注有“贝亲”“pigeon”“贝亲母婴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字样。现场有收银系统,但未见奶瓶奶嘴的销售记录,后证实当事人仅在“美团”“饿了么”平台开设“京东便利店”销售涉案产品。经“贝亲/pigeon”注册商标权人日本贝亲株式会社授权的在华子公司IP部门逐一鉴别,现场查获的6款奶瓶和6款奶嘴因包装、防伪标识、产品外观等方面与正品均有差别,故判断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产品。
针对涉案产品的潜在质量安全风险,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了卫生安全性能的抽检,经检验判定奶瓶套装中的奶嘴部分以及单独的奶嘴产品,其硅胶材质的挥发性物质项目均不符合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的标准。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所售涉案产品均是通过1688平台向佛山、深圳的两家贸易商行采购,采购期间未验明供货者证照、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未如实记录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亦未完整保存相关凭证。
二、查处
经查,当事人自开业起共计购进涉案产品182件,已售57件,库存125件,平均进价在6.83元至39.28元之间,平均售价在17.26元至114.5元之间,而被侵权的与之外观相似的同类产品零售参考价为每件40元-169元不等。经统计,涉案产品已售加未售的违法经营额合计7740.34元,售出产品的违法所得为2281.83元。
本案所涉婴幼儿奶瓶奶嘴系用于食品的容器,即所谓“食品相关产品”。当事人以明显低于贝亲品牌同类产品市场参考价的进货价格从1688平台购进涉案产品后通过外卖平台出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同时,其所售产品经检验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六项之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销毁库存奶瓶奶嘴125件,没收违法所得2281.83元,并处8万元罚款。
三、启示
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京东便利店特许经营合作协议》约定其须“保证在合作门店销售的商品100%是通过京东掌柜宝平台采购”,非京东渠道的供货无法通过线下收银系统结算。然当事人明知其经营义务却仍违反合约擅自从1688平台采购奶瓶奶嘴再通过外卖平台销售牟利,采购价格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且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店铺主要辐射周边居民,所经营品类也是日常生活常备的食品、用品,其放任假冒伪劣产品流向终端市场的主观过错明显,侵害了“京东便利店”权益。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除对其进行严厉处罚之外,同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指导其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严守采购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制售假冒伪劣婴童用品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更对本需要特殊、优先保护的婴幼儿群体带来不可控的潜在危害。本案的查办起到了良好的惩戒和示范效应,向全社会传递出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重视民生福祉,为婴幼儿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需要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市场监管部门愿携手社会各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呵护好“祖国花朵”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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