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饼干、方便食品等7类食品478批次样品,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此次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均通过网络渠道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天猫鸿瑞门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江西鸿瑞香油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江西四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乡村小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卫贝肯旗舰店在飞牛网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贝肯熊薄饼(姜奶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9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56%。
京东自营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薏米红豆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3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MPN/100g)高出9.8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要求安徽、江西、广东等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立即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将入网经营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