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代表称要将问题牛奶以及病历单、药费单等证据拿回公司,向上级反映情况,尽快做出赔偿;而这一等,就是3年多。
忙碌的时候尤感时光飞逝,3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并不算短。但是,几瓶问题牛奶导致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呕吐及腹泻,早该有个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补偿,却始终得不到回应。
这3年,对于詹女士一家人来说,显得真是有些漫长。
保质期内的问题牛奶
2007年3月18日,深圳的詹女士在人人乐商场为家人购买了生产日期为同年一月份,保质期为6个月的纸盒蒙牛纯牛奶。
为了能够充分补充营养,詹女士每天都会给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带上一盒牛奶,在此期间詹女士的父母却在喝过牛奶的第二天开始腹泻,以为是之前回老家水土不服造成,起先并未太在意。然而当女儿也出现呕吐及腹泻现象时,全家人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每天都喝的蒙牛纯牛奶上。
詹女士的丈夫拆开一盒未喝过的牛奶,牛奶出现混凝现象,明显是牛奶已经变质,詹女士一家人目瞪口呆。
詹女士说:“牛奶分明没过保质期,竟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喝过也罢,可是女儿还那么小,这变质的牛奶万一给女儿留下什么后遗症,真的不敢想象。”
为女儿治病花费了近2000元,詹女士并未觉得心疼,令她不安的是女儿身体不要有什么差错,蒙牛厂家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竟然有还差3个月才会过保质期的产品提前变质,这令詹女士最为痛心。
顺利进行的协商竟是骗局
詹女士先后找了人人乐商场以及蒙牛公司,“双方像踢皮球一样把消费者踢来踢去,没人愿意为此事负责任。”无奈下,詹女士只好请律师发函使此事有个合理的解释以及相应的赔偿。得到的回复态度满是藐视,这令詹女士更为气愤。
终于,在詹女士三番五次打电话声中盼来了蒙牛代表以及人人乐商场主管人员的到访。经人人乐主管拆开未喝过的牛奶,确定牛奶变质,责任明确,鉴定结果蒙牛代表表示同意,并承认责任归蒙牛公司所有。协调得比较顺利,詹女士多日的愁绪也终于有所缓解。蒙牛代表称要将问题牛奶以及病历单、药费单等证据拿回公司,向上级反映情况,尽快做出赔偿,詹女士对此表示同意。但此后至今已有3年多,问题依然未能得到解决。
期间,蒙牛每次接到詹女士电话也都没有解决的意思,而在此期间,蒙牛当初派出的代表,起初被认定非公司员工,而后又被告知员工已离职。蒙牛称要解决的话拿证据解决,詹女士唯有叹息当初对蒙牛代表的信任,如今证据全然不在自己手上,上法庭也要讲究个证据,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蒙牛两箱牛奶“表爱心”
詹女士称,2010年11月24日在本刊投诉后,经本刊投诉办介入,蒙牛称愿送两箱牛奶上门表示爱心慰问,但不代表蒙牛对此有责任,如果不同意此事将继续被搁置。
几盒牛奶致使女儿呕吐腹泻,得到的补偿竟是两箱牛奶,而且是时隔3年后给出的解决方案,不论是谁听到这样的答复都不会满意。
本刊联系到受理詹女士案件的李律师,被告知这件事由蒙牛的一位差先生在处理,并将对方电话告诉了本刊,当本刊告知差先生去电目的后,差先生便拒绝再接电话。
本刊拨打蒙牛总部投诉电话,说明事件原委后,电话转至本刊所在地蒙牛驻北京投诉部门,工作人员称,此类事件需要有具体证明才能出具解决方案。
由于投诉人詹女士在深圳,本刊要求将电话转回总部再次进行投诉后,一天内多次拨打终于得到深圳售后的回电,王姓主管称对此事件蒙牛并没有任何责任,首先病历并非医疗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病历中所提到的是铁中毒不是牛奶中毒导致詹女士女儿呕吐腹泻;第三点是牛奶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也可能是因为阳光暴晒,下雨被淋过所导致。王姓主管称,蒙牛的牛奶做了这么多年,从不存在质量问题。
谁是谁非
蒙牛起初是认定到詹女士家中协商的代表并非蒙牛职工,之后又说员工已离职。
近日王姓主管又利用证据的不足来证明蒙牛并没有责任,而恰巧是这一点说明了当初到詹女士家的代表是蒙牛的员工。詹女士近日找到了人人乐主管,听说事情过了这么久都还未能给予解决时,主管人员称:“当时责任明确,过了这么久都不予解决,怎么能这么做呢!”语气不禁有些气愤。
詹女士的代理律师李先生称:如果蒙牛一直不愿对此事承担责任,我们会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为詹女士讨回说法。
商家经营的意义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生活。尤其是乳制品业,不苛求每一滴牛奶都是营养却也不该承担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后果。